山西出台金融10条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


时间:2014-09-25





  近日,山西省金融办与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措施》,旨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有关要求,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山西企业融资成本普遍上升,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上升10%,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升了50%,债券融资平均利率同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融资成上升问题,李小鹏省长、王一新副省长指示省金融办抓紧出台政策引导。山西省金融办通过市场调研,会同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结合实际,从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政策、保持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加大金融财税政策引导、积极发挥保险担保作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着重在四个方面加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引导通过信托、保险、证券、基金等开展非信贷融资业务,促进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强资金调度,着力调整结构。加强金融财税引导,运用省级国库存款、财政奖励、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企业。

  二是加强企业融资指导。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充分利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香港联交所、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融资。优化信贷管理,设立循环贷款,提高融资效率。探索开展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引导保险资金入晋,大力发展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现状。

  三是加强对中介等机构的疏导。加大对全省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整顿,加快发展特色中小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推动民间资金回归实体经济。

  四是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督导。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对照、认真研究、及时对接,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到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检查。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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