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修订9项医疗服务价格


时间:2012-11-06





  11月5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卫生厅印发相关通知,制定了2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修订了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为高强度精确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和复发性流产主动免疫治疗两项,规定价格分别为9000元/次、400元/次。修订项目包括注射、换药、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治疗、神经系统手术、颌面颈部深部肿物探查术等7项。

  其中,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项目在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为150元/次,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为128元/次,三类医院的标准为98元/次,胎儿心脏检查加收130元/次。通知规定,规定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允许医疗机构在1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严禁医疗机构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分解收费。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期限为两年。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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