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车辆 22时之后禁上高速


时间:2012-09-11





  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从即日起,22时至次日6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12日起,高速交警部门将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为解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高速交警将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管控。具体对象为运输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制时间为全天,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制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管制时段内,禁止此类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从即日起至9月12日22时前,为宣传告知阶段;12日22时后,交警部门将对管控时段内通行的此类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不听劝阻、强行闯卡、故意逃避检查的车辆,要严肃查处。

  各高速交警大队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与客车管控同步进行,发挥现有检查站点的作用;加强管控时段内的收费站入口巡查和路面巡逻管控;遇有管控时段内通行的此类车辆,交警将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省交管局要求,交警不得放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行驶离,不得允许此类车辆在不具备存放条件的服务区违规停靠休息;管控时段内,因故障无法行驶而停靠路边或服务区的此类车辆,交警应督促其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协调路政或消防等部门到场处置。此外,高速交警部门将在省界处和此类车辆主要通行路段设立宣传标识牌。

  交警部门将协调收费站,在管控时段内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卡;协调路政、消防、安监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有违规通行记录的此类车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及时将其违规情况抄告所属企业和相应运管部门及安监部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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