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11月底前寄送本人


时间:2012-08-22





  本报8月21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我省将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实行统一印制和寄送,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送达参保者本人。为了确保记录单准确投递到参保人员手中,我省从本月起对参保人员的通讯地址进行全面采集。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保“对账单”,当中包括多项内容,比如: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以及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等。

  今后,记录社保信息的“对账单”将寄送至参保者本人,就像税务部门邮寄完税账单一样,使参保者对自己与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信息一目了然。

  本次采集对象为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部门将为全体职工发放《个人通讯地址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要求详细填写即可。

  今年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记录单邮寄参保人员的第一年,我省将在11月底前通过邮寄信封,按照采集后的通讯地址,将记录单准确地邮寄到每个参保人员手中。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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