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中国海虾之乡”称号通过复评


时间:2015-08-13





“温岭市自2010年获得了‘中国海虾之乡’称号以来,海虾产业优势明显,经济效益提升,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特色水产品之乡’的条件和要求。”近日,温岭市接到了来自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关于继续授予浙江省温岭市“中国海虾之乡”称号的决定》,改市的“中国海虾之乡”称号顺利通过了复审。

6月3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对温岭市的“中国海虾之乡”以及松门镇的“中国鱼鲞之乡”称号进行了复审。“这几年我市水产行业的产值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等,都是专家们此次复审的依据。”市经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2010年,温岭市获得“中国海虾之乡”称号。近几年,温岭市拖虾产量占全省近40%,虾类产量居全国县(市)之首。多家海虾加工企业获得了全国食品博览会金奖、驰名商标等称号,并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

这几年,温岭市全力推进海虾产业的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温岭海虾的知名度、影响力。其中,石塘镇海虾专业合作社2014年产值达2.29亿元,盈利1278万元。此外,与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实现产学研有机对接,为海虾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专门开展海捕虾保鲜剂规范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海虾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出口企业严格按照国际通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全市现有海虾加工企业30余家,获得美国、欧盟出口注册的企业15家。(记者王悦 实习生邱佩虹)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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