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工业城出台招商新政策


时间:2013-01-15





为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工作有效开展,在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近日,信阳工业城出台了《入驻信阳工业城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和《信阳工业城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关于鼓励外来投资,特别是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的要求,信阳工业城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包含两项内容:第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0万元-30000万元人民币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0万元-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工业项目,优惠条件包括用地、税收和配套服务三个要素;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可“一事一议”,另行商定其他优惠政策。

  跟以往相比,《优惠政策》有三个新亮点:一是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收益部分实行前两年全额奖励,后3年减半奖励。二是增加了用地和配套服务两个新的优惠条件。三是投资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和重大工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具体商议,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暂行办法》创新了奖励措施,加大了奖励力度。

  一是实行全员奖励。凡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积极主动、起到促进作用的,除处级领导干部之外,无论是信阳工业城下辖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社会各界人士,都属奖励对象。

  二是鼓励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凡是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成功落地的,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社会人士只要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重大工业项目的,给予同等奖励。

  三是完善奖励措施。信阳工业城下辖各行政事业单位招商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除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金额5‰的80%奖励给个人外,还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作为评先、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招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行超目标奖励,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超出1个至3个的,按信阳工业城其他单位标准奖励;超出3个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5‰的50%奖励给个人。

  四是规范奖励兑现机制。项目签约、预付金足额到位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兑付奖励的50%;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2个月内,兑付其余部分以实际确认数增减奖励数额。为保证招商引资奖励及时兑现,信阳工业城财政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保障奖励兑现机制的运行。(韩燚)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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