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餐具必须付费”,这又能怎样? “限塑令”的名存实亡


来源:华商报   作者:然玉    时间:2017-09-01





  在餐馆就餐、网上叫外卖,经营者往往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一次性餐具,也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废弃塑料碗、塑料杯以及木质筷子。为此,近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其中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经营单位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卫浴用具等一次性消费用品。”(8月30日《信息时报》)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生产和消费,素来是推进环保的惯用手段。此次广州拟立法规定“餐饮单位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本质上仍遵循着这一思路。此类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多年前开始实施的“限塑令”。从实际效果来看,曾被寄予厚望的“限塑令”似乎并未取得预想中的效果。

  “限塑令”的名存实亡,丝毫不令人意外。我们轻易就可找到N个理由来解释这一切。比如说,塑料袋的售价通常只有几毛钱,对塑料袋的消费也零碎分散于一次次的购物中,这导致了消费者难以产生足够的“花钱痛感”;再比如说,绝大部分人尚未培养起自带购物袋的习惯,对他们来说,顺手购买塑料袋几乎就是“刚需”……考虑到这些因素,“价格杠杆”的失灵几乎是必然的。

  比较而言,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购物袋的消费逻辑其实高度相似。甚至,一次性餐具的“刚需”性还要更强一些。毕竟,它创造了一种相对干净、卫生的就餐条件,特别对外卖行业来说,几乎就是天然的“标配”。据此,基本可以预见,即便要求餐饮单位对一次性餐具收费,想必也很难减少使用量。

  “餐饮单位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的规定,更主要的还是宣示了官方对一次性餐具使用的抑制性立场。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公共宣教和公共引导。尽管如此,职能部门还是应做好准备来应对这样一种被动局面:在付费不足以抑制消费的大前提下,对于“一次性餐具”的治理到底该何去何从?

  也许,真正需要纠结的,并不是该不该推行“一次性餐具付费使用”。真正需要厘清的,是这笔由一次性餐具所产生的“费用”到底该如何分配?是留置于餐饮单位而直接成为企业收入,还是继续向上流动而转化为公共部门的环境治理资金?对此,必须事先给出周全安排才是。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限塑令”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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