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北京志强园娱乐城被罚款2万元


来源:千龙网   时间:2017-08-11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399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志强园娱乐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16日对北京志强园娱乐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12号楼三层的娱乐业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报告表项目,已经 北京志强园娱乐城2007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07〕1061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8年4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志强园娱乐城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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