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过错致共享汽车停运 承租人或需一直支付租金


来源:新华网   作者:侯艳    时间:2017-09-19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共享汽车在市场的投放也引发了新的问题: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停运,承租人是否还要支付租金?
 
  珠海交警近日对外通报几例司机开共享汽车醉驾、逃逸、撞车等案件。案件显示,租用共享汽车期间,若因司机的过错导致事故从而引起车辆停运,承租人可能要一直支付租金,直到车辆重新投放市场。
 
  共享汽车方表示,客户注册时需上传身份证、驾驶证等资料,经审核成功才能租车,且要求承租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下一步将考虑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识别承租人身份,进一步明晰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
 
  如果承租人以自己的身份借车,然后将车交给第三方使用,在使用期间如果发生事故,共享汽车方将根据承租时段第一时间找到承租人,要求其自身或找到驾驶方共同承担责任。
 
  虽然由于监控手段的限制,对于已被租用的汽车,实际驾驶人有无驾照、有无醉驾毒驾等暂时无从辨识。但是,共享汽车公司建议承租人遵守租车条约,一旦由于司机违法驾驶发生事故,其责任和赔偿均由承租人承担,保险拒绝理赔。此外,公司还会依法挽回自身损失。在事故处理阶段,该共享汽车将仍然处于租借状态,承租人需正常缴纳租赁费用,直至车辆可以重新投入市场。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共享汽车方已着手建立一个信用体系,并计划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共享数据。今后,有违法记录的客户将限制与其合作;有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客户,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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