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遭质疑,区教育局:引衡中优质教育创办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钟煜豪    时间:2017-07-26





  衡水第一中学控制权纷争6月中旬被曝光后,一部分质疑声也涌向了全国其他省区的衡水一中合办院校,其中就包括定于今年9月招生办学的、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的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
 
  澎湃新闻注意到,6月中下旬以来,就有网友在玉溪当地网络平台上刊文,指出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所称的“把全国名师、名校引入玉溪”、“师资队伍、管理团队等由衡水中学认可及选派”等说法不实。
 
  这名网友称,其注意到河北省教育厅要求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进行整改的文件以及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6月16日对外公开发布的声明。据该声明,自2014年9月19日23时40分民办衡水第一中学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学张文茂校长强行取走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自2014年9月19日23时40分至发布声明的2017年6月16日,所有以衡水第一中学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所有办学过程与经营性活动,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和投资方无任何关联。
 
  上述网帖经转发后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有人质疑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是否为“纯私立学校”,也有人指出该校“收费1.3万过高”。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4月28日,红塔区政府与云南长水教育集团签约合作办学,云南长水教育集团将河北衡水中学(实为“衡水第一中学”)引入玉溪,联合创办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
 
  云南长水教育集团总部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2013年2月,云南长水教育集团与河北省衡水中学(实为“衡水第一中学”)开始筹备合作创办云南衡水实验中学。2014年3月后,云南衡水实验中学滇池校区、呈贡校区、宜良校区、西山校区等陆续建成招生办学,此次遭遇质疑的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也可称为云南衡水实验中学玉溪校区。现任河北衡水中学校长张文茂为云南衡水实验中学名誉校长,云南长水教育集团现任董事长张韶维为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董事长。
 
  7月19日,用户“红塔区教育局”在玉溪当地网站“高古楼”上发布了《红塔区教育局关于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办学情况的说明》。澎湃新闻7月25日从红塔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处确认,该账号为该局所有,情况说明也由区教育局发布,发布目的是主要是对“高古楼”网站上一些网友的疑问做出的答复。
 
  该情况说明称,近期,部分网民因处在信息传媒的末端和弱势位置,对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的办学有不同程度的顾虑,作为红塔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局作如下说明: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是红塔区政府与云南长水教育集团合作,引进衡水中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办的区政府所属的高中学校,是国有民营学校,和纯私立学校有本质区别:1.通过反复考察、专家论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多方论证慎重比选,经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相关程序决定。2.创新机制,合作办学,引进衡水中学“名校、名校长、名师”,通过“引外强内”,建“全市示范,全省领先,全国同步”的高质量、特色化高中。3.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作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设施设备所有权均归区政府所有。长水教育集团作为合作方从软件上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接受政府监督和评估。
 
  此外,红塔区教育局还指出,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是一所公、民合办的普惠性、公益性高中。合作条件之一是以政府办学的普惠性与公益性保障为前提,每年招收红塔区行政区内初中生比例不低于80%;每年提供学校招生规模40%的公费学位招收红塔区籍学生,公费学位之外的学位收费遵循玉溪消费水平合理确定并报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按协议约定,经区红塔区人民政府审核,今年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自费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3万元/每生每年。
 
  情况说明最后称,云南玉溪红塔区区委区政府举全区之力克服重重困难全速推进办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云南衡水实验中学玉溪校区9月招生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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