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山东、山西等八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杨漾    时间:2017-09-06





  国家发改委官网9月5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通知》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试点地区应加快制定现货市场方案和运营规则、建设技术支持系统,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同时,应积极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在一个成熟完备的电力市场体系中,现货市场属于核心环节。相比于计划属性较强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和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能充分反映不同时段、不同地点的边际发电成本和电力供需,从而更好地发现电力价格信号,业内素有“无现货、不市场”之说。
 
  这类似于期货与现货的差别。电力特殊之处在于,商品交割的瞬时供需平衡性。因此,电力现货市场的时间范围往往会扩大到实时交割之前的数小时乃至一天,一般包括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的部分或全部。
 
  信号明确: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从2002年的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开始,对于要不要搞现货市场、如何搞现货市场,业界始终存在争议。部分人士认为,由于中长期交易比例高于现货交易,现货交易可以暂时不搞,或是慢慢来,待市场化改革推进至一定程度后再启动现货交易。
 
  对于第一个争论,2015年3月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从一开始就有明晰的答案。
 
  2015年底出台的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电力市场建设应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并举,“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此外,现货市场主要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
 
  在今年7月举行的电改吹风会上,加快建设现货市场的政策信号进一步明确。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在会上表示,随着电力改革重点任务的逐步深化,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面临的计划调度和市场交易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通过试点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研究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梁昌新认为,当前推动现货市场建设的条件和时机日臻成熟。他同时强调,电力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利于发现电力价格,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也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应围绕形成日内分时电价机制,在明确现货市场优化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约束下的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和阻塞管理机制。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实现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机衔接,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市场有效运行,形成体现时间和位置特性的电能量商品价格,为市场主体提供反映市场供需和生产成本的价格信号。
 
  调动地方电改积极性
 
  从首批试点的选择来看,8个地区的电源结构、电网建设、电力供需、跨省跨区电量、电力市场化进度各有特点,据此设计出的现货交易规则,也将出现较大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试点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明确,负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提出明确的试点工作时间表和任务分工表。可见,地方政府被赋予了很大的责任和权限。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去年4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价格成本处处长唐俊曾在中电联主办的“2016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介绍,适合做现货交易试点的省份并不多,“区域恰恰是最适合开展现货市场试点的。”
 
  既然如此,为何此番公布的8个试点以省级居多?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解释称,这一方面是考虑到从区域建设现货市场起步较难,而以省级起步,可以调动地方的改革积极性。另一方面,目前开展的中长期电力交易都是以省为单位开展的。
 
  之所以出现南方(以广东起步)这一特殊的表述,就是基于上述“区域更难、但要有区域”的结果。根据南方电网公司8月印发的加急文件《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前,广东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将制定完成。
 
  但也有市场人士对此表达了担忧,在现货市场建设过程中,省间壁垒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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