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酒后入室盗窃顺走婴儿扔到3米多深地下室阳台,获刑3年


来源:洪雪/法制晚报 2017-07-28 16:44   时间:2017-07-28





  被告人赵某在庭审现场。 法制晚报 图
 

  法制晚报7月28日消息,去年9月14日晚,在北京房山长阳某小区,商场保安赵某酒后入室盗窃,并偷走4个月大女婴,之后赵某被发现,竟将婴儿扔到3米多深的半地下室阳台,所幸婴儿无大碍。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拐骗儿童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赵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在此前的开庭中,赵某供述,他的职业是商场保安,暂住地就在案发小区。案发当晚,赵某下班后喝了1斤白酒、两瓶啤酒,因手机坏了便想出去偷手机。赵某在小区里溜达了半小时后,发现一栋楼的单元门没关,他就进楼寻找作案对象。
 

  赵某一路爬楼梯,从一层往上试着开各家的防盗门,没想到竟真的打开了一扇门。他进入该户居民杨某家中,发现杨某夫妇、杨某的岳父母以及4个月的女儿都在熟睡。赵某趁机偷走客厅茶几上的苹果iPad,并将杨某4个月的女儿乐乐(化名)抱走。
 

  路上,小孩惊醒哭闹,赵某又听到有人追喊,担心被人发现,就把iPad扔在门口草丛,将孩子放在单元楼门口。不料这时婴儿啼哭不止,赵某担心被人看到便又转到楼背后,将孩子扔进3米多深的一间半地下室的阳台。
 

  凌晨1点,杨某在地下室的阳台上找到了女儿,赵某在逃跑时被杨某一家和邻居抓获。被盗平板电脑经认定价值为2419元,现已起获并发还杨某。后经检查,杨某女儿身体无大碍。
 

  在之前公安机关的供述中,杨某曾称“偷孩子是为了卖钱”,但在庭审中,其否认了这一说法,称“我只有这样说警方才会相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偷盗婴幼儿,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赵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本文原题为《入室偷孩子 获刑3年 事发房山长阳某小区 商场保安酒后入室盗窃 顺走四个月大婴儿 犯拐骗儿童罪、盗窃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