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阻碍交警正常执勤执法,上半年江苏有81人受刑事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17-08-01





  7月31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通报称,今年上半年,江苏共发生阻碍民警执法案件357起,导致民警轻伤11人。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有81人受到刑事处理。
 

  比如,今年6月29日下午,无锡交警支队崇安大队民警在无锡市区广益路执勤时,发现陶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民警于是上前教育并实施处罚。
 

  然而,陶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民警依法采取暂扣车辆措施。此后,陶某直接上前咬伤民警,并扯坏反光背心。陶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还有今年4月,在淮安市区淮海南路,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并准备对骑车人朱某进行教育处罚。
 

  面对民警的执法,朱某非但不配合,扬言要让民警“走着瞧”,而且对民警加以言语侮辱。最终,朱某因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除上述情形外,通过网络辱骂交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比如今年6月,周某在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因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执勤交警处以罚款20元。
 

  周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7月25日,周某拍摄正在花果山大道上执勤的交警照片,随后通过个人微博以文字配图的形式,用侮辱性语言对交警进行辱骂,造成较坏影响。
 

  7月27日,海州公安分局对辱骂交警事件介入调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阻碍民警正常执勤执法,看似是违法当事人为自己出了气,实则挑战了执法权威。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对于交警执勤执法是否规范有疑问,可以通过96122热线和“江苏交警”微信号进行投诉。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选择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能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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