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有望突破瓶颈


时间:2012-07-18





  近年来,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专家看来,这些金融措施需要一些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比如,可考虑借鉴中小企业集合债模式发行用于小企业贷款的中小银行集合金融债;加强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既能控制风险又能发挥向小企业放贷积极性的尽职免责机制,同时鼓励地方从风险补偿及声誉赋予等方面探索银行稳健地向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

  
  中小企业融资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更难。但是,这样的格局或许在可期的未来得以改变。在日前闭幕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强化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被列为下一阶段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消息传来,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者们都感到非常振奋。


  在整个中小企业群体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技术含量最高的一个群体,对于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但如同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困难一样,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尴尬,在我国也较为突出。近日,记者参加了一场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中心举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研讨会”,讨论中,一位来自武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代表激动地声称,他的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但是在融资之路上,却因为企业缺乏抵押物,受到一些银行的冷遇,他呼吁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这位企业代表的话,在现场引起了很大的共鸣,但是,也让我们的银行感到有些委屈。一位银行行长就当场介绍了这家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项目。事实上,相较以前,金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步伐确实在加快。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科技支行以来,杭州、武汉、深圳、无锡和苏州等地紧随其后。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经设立了二十余家科技支行。目前,银行已经开发了多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涵盖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设备租赁、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面。可是,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崛起的资金需求,目前银行的贷款方式显然还需要改进。而这位来自武汉的代表所反映的,就是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整体所持的审慎态度。


  银行为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不像对其他企业那样“慷慨”?一位银行信贷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多为轻资产,缺乏传统可供抵质押的固定资产,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银行面临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的情况。和普通中小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一是科技型企业处于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的前沿,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二是轻资产,无形资产占比高,“人脑加电脑”是普遍特点;三是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因此,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大量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而这些无形资产却很少被利用。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有11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有3400多万家。单从数量上来讲,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多,也就是16万多家。但从发展趋势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独特的优势,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现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包括经济的结构问题、能源环境资源的刚性约束问题等。解决好这些问题,科技必须更好地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因此,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特别是加强金融支持的力度,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


  那么,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究竟“难”在何处?门槛“过高”,究竟“高”在何处?


  沈阳高新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李学荣认为,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看,由于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价值判断难度大、企业融资经验缺乏,导致与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信用保障手段缺乏。


  其实,近年来,各方面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国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上,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适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企业专项金融债等。


  但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所长赵昌文看来,这些金融措施的可操作性并不是很强,需要一些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比如:关于“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的政策,在实施中具有发债规模小、成本高、市场销售难等操作难题,可考虑借鉴中小企业集合债模式发行用于小企业贷款的中小银行集合金融债;关于“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一方面银监会应继续加强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既能控制风险又能发挥向小企业放贷积极性的尽职免责机制,另一方面,也需鼓励地方从风险补偿及声誉赋予等方面探索银行稳健地向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此外,银监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统计数据,特别是小企业贷款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调查,加强数据统计工作的规范性,以保证“两个不低于”相关优惠措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德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现有商业银行体系的经营模式下,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总量在不断提高,但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些因素尤其是所有制背景问题、企业规模大小问题等等,依然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显然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相称、不匹配。因此,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按照李学荣统计的数据,在金融支持方面,各种制约因素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一直未能突破需融资总量的40%。


  他认为,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从金融机构方面看,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分行业监管,并严禁混业经营,银行、保险等金融投资未形成有效投资组合,投资风险不能得到分散,导致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性不高;另外,单一中小企业融资额小,贷后管理成本却与大企业的贷后管理成本相近,而且融资期也是其高风险期,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金额不大;此外,担保机构偏好也与银行趋同,导致部分条件符合投资机构要求的企业融资碰壁。


  有政府部门人士在接受记者连线时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世界性问题在中国比较突出,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我们国家金融业并不开放,进入的门槛很高,特别是民间资本要想进入到这个行业并不容易,而且现在资金面紧张,这其中影响最明显、最深的就是中小企业,加大金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力度,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石。”


  而就记者看来,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准确地讲是“贷款难”而不是“融资难”。因为与这些拥有独创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不到资金相对应的现实是,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为了得到一个好的投资项目而不得不付出上市前几十倍的溢价。所以,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要分类对待,分类解决。而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作为科技界的一大盛事,也必将形成改革的动力,金融领域也将以此为契机,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加大科技金融结合的力度。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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