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将无统一标准


时间:2012-05-15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无统一标准银监会将前往各地调研指导数值

  深圳将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由1%提高至5%之后,各地是否跟进调整一直备受关注。上周末,在“广东南粤银行地方金融改革转型与小微金融服务座谈会”上,银监会二部副主任张金萍透露,银监会希望各个银行根据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和自己的风险所覆盖的能力自行确定不良贷款容忍度,银监会也同时希望各地银监局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小企业特点制定容忍度,“监管不可能全国一刀切”。这也就意味着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将无统一标准。银监会下一步将前往银行和企业调研,“看看这个指标数值多少比较合适”。

  去年,在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意见中,国家对不良贷款率提出了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应对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如果采取与普通企业贷款相同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的话,小微企业的业务将很难开展。张金萍表示,经过这几年的统计,小微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比一般的贷款要高,一般来说,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比例比一般贷款高出将近1倍,500万以下的微小贷款比全部其他企业贷款甚至高出5倍左右。

  记者了解到,大型银行不良贷款容忍度一般由总行层面确定下来。据悉,农行制定的范围是3%至5%,广发行大概在3%左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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