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个10万元”工程扶持科技微企创业


时间:2014-06-24





  记者从6月13日在昆明召开的全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启动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4月至2016年底,云南将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实施“两个10万元”工程:即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据介绍,数据显示,2013年,云南省私营企业达到22.9万户,比上年增长12.8%,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397.5亿元,占全省GDP的46.1%。云南省工商局2013年分析测算显示,云南省微型企业占比达到70%,微型企业已成为民营经济的主体。但是,云南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不足。一是总体上看,云南民众的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二是小微企业普遍所处层级较低,存在人才短缺、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再加上服务建设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三是与周边省份相比,云南小微企业发展较慢。近年来,重庆、贵州经济增速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微型企业贡献功不可没。

  为扭转下滑局面,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16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八条明确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意见》指出,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对具有创新能力、新办的全省居民,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等生产类微型企业,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每年扶持3万户。

  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对象是今年4月1日后新登记的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行政性收费一概实行零收费。(记者马波 通讯员吕金平)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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