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工商局“五个优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4-06-23





  今年以来,长宁县工商局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采取“五个优化”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上半年,新设立小微企业79户;指导小微企业新申请商标12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户,出质股权1645万元,被担保债权1亿元;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件,登记抵押物价值10908.2万元,帮助企业融资2510万元;共进行拍卖备案3起,成交额311.35万元;指导4户企业申报复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余条。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通道。该局在登记注册大厅设立小微企业服务专窗,安排专人为其提供登记注册业务咨询和指导。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将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在原承诺时限上再提速50%,全面推行放宽名称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实行“先照后证”等一系列新举措,为小微企业办照提供便利条件,努力打造投资“洼地”。

  二是优化走访调研方式。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新设企业回访制度,深入小微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在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进一步深入了解走访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现状,摸清其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立足工商职能进行指导和帮扶,想方设法为其办实事、解难题。

  三是优化企业融资渠道。针对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困难,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向小微企业大力宣传推广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融资方式,帮助其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实现银企合作,努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资金难题。

  四是优化品牌培育环境。该局积极向小微企业宣传贯彻新《商标法》,深入推行“三书四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注册自有商标,争创自主品牌。集中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小微企业争创旅游品牌、特色农产品、竹文化产业品牌,鼓励已注册商标的小微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化“无形财富”为“有形资产”,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壮大发展。

  五是优化市场发展环境。该局紧紧围绕“环境立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充分运用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多方采集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录入系统,并加强信息动态化管理,定期发布信用预警。同时,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认真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纠纷。(蒲淑鲜)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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