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出台四项产业扶持政策


时间:2014-06-04





  为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日前,兰州新区结合新区实际,相继制定《兰州新区生态经济林建设扶持政策》、《兰州新区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兰州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政策》、《兰州新区肉羊产业扶持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农户、村社集体、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企业,均可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在生态经济林建设方面,新区大力扶持农户栽种玫瑰、文冠果、枸杞、牡丹、枣、桃、梨、山楂、杏等经济林木,连片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农户,每亩每年给予200元管护费用补贴,自栽种之日起连续补助3年。在发展设施农业方面,日光温室规模达到5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扶持奖励5000元,塑料大棚规模达到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扶持奖励1000元。集约化设施育苗基地年生产种苗500万株以上,一次性扶持奖励10万元。新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政策是旱地每亩一次性扶持奖励50元,水地一次性扶持奖励200元,单个经营主体扶持奖励最高15万元。对从事肉羊养殖的规模养殖户,羊存栏200只,圈舍面积达到240平方米,一次性扶持奖励7万元,羊存栏201至500只,圈舍面积达到240至600平方米,一次性扶持奖励10万元,羊存栏501至1000只,圈舍面积达到600至1200平方米,一次性扶持奖励15万元,羊存栏1000只以上,圈舍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扶持奖励20万元。(记者张建平)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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