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2017年第一批政策措施》于日前发布,天津制造业将从中享受到多项政策红利。
从新出台的政策来看,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减并至三档,并实施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对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据悉,天津市财政出资200亿元设立了天津市海河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募集方式,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支产业投资母基金,力争撬动社会投资5000亿元。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并购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围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推动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支持天津企业及外来企业在津投资项目,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支持企业围绕完善产业链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并购重组,做强做优。(中国工业报记者 齐雪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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