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 与公办幼儿园享同等地位


时间:2014-04-03





  “为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前教育,引导其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规定》对民办幼儿园举办、管理及扶持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解读《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时表示。



  张志勇说,《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的主要亮点,就是加强了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作为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的补充,有效填补了公办幼儿园的不足,促进了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为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前教育,引导其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规定》对民办幼儿园举办、管理及扶持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张志勇表示,这些政策包括,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各级政府为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地位和权利,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资金支持。记者 姜瑞丽

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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