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区积极扶持民宿型农家乐向“四化”发展


时间:2013-10-11





  一是规模化。对于符合标准的民宿型农家乐特色村经营户,按照一室一卫1000元/间、床位1000元/张、空调1000元/台、太阳能热水器500元/个给予补助;对新创的农家乐自律和服务组织,发展民宿型农家乐6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农家乐自律和服务组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每年奖励2万元。

  二是特色化。对符合生态理念且体现原生态、原文化农家特色的民宿型农家乐经营户,以及展示当地农耕文化、体现地方民俗特色的农特产品经营户,给予0.5-2万元的财政补助。

  三是推广化。鼓励旅行社组团到民宿型农家乐村点休闲旅游,对组织游客数前三名的旅行社,分别奖励0.5-2万元;对农家乐自律和服务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的,奖励0.1-1万元。

  四是精品化。打造全区民宿型农家乐精品区块,对出亮点、上档次、上台阶的精品建设项目,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的资金补助。

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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