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行十举措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时间:2013-09-18





  为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福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金融服务,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2013-2015年做好扶贫开发县金融服务工作的10项具体措施。

  ——加大信贷规模配置力度。为落实省级扶贫开发县信贷总量持续增长,确保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要求,扶贫开发县新增存款全部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合理信贷需求,所需信贷规模优先配置,若有重大项目信贷规模配置不足时,可再行单独配置。

  ——分县制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县的经济、金融资源状况,结合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制定“一县一策”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案,明确当地“三农”金融政策和支持重点,并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其它重点行业研究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开展区域性产品创新,因地制宜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积极支持新经济增长点。围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以产业带动,全力为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造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以设施农业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着力支持当地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流通,年内实现扶贫开发县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盖面超90%;支持农村城镇化发展,优先支持扶贫开发县的旅游开发、农村基础设施、水利开发建设等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承贷主体以商业化运作,实现项目现金流全覆盖;支持优势工业发展,以当地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为重点,支持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的加工制造业,支持具有发展潜力且环保能耗达标的绿色产业转移项目。

  ——积极推进银村共建。扩大银村共建覆盖面,每县每年增加5个共建村;落实好共建村金融服务方案,送金融下乡等活动,实现惠农卡共建村全覆盖;积极与村委会、农业行业协会、地方龙头企业合作,培育规范化运作的共建村农户担保公司。同时,在银村共建基础上积极培育信用村,对信用村内客户给予重点支持及利率优惠。

  ——千方百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调低客户准入门槛,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实施差别化政策;推广“简式贷”等便捷小微企业主打产品,鼓励研发区域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还款方式,探索贷款年审制、无间贷等模式;简化小微企业业务申报资料,不再要求提供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低风险业务可不提供银行对账单、报关单等;缩短业务流程,授信审批后,适当下放用信审批权限,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降低客户融资成本。适当降低扶贫开发县整体贷款利率浮动水平,其中农户贷款利率浮动低于当地同业平均水平。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三农”业务的优惠政策,即免收农户小额贷款除利息外的所有服务收费,严禁在农户贷款业务中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惠农卡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工本费,减半收取年费,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对助农取款业务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即免收小微企业担保及承诺类收费、减免小微企业投资银行类收费等。

  ——扩大“金融服务不出村”覆盖面。以“金穗惠农通”工程为抓手,加大自助机具布放,每县每年至少增加10台;以电子渠道为平台,推进基础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电子机具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在无农行物理网点乡镇设立金融流动服务工作室,扩大三农金融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与层次;持续优化新农保、新农合等代理项目金融服务,让参保、参合农民“不出村”便可实现资金的支取和缴纳;进一步扩大政策性惠农资金代理项目服务范围,通过代理农村水、电、通信等公用事业性项目,满足农户资金结算需求,方便农户日常生活。

  ——做实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丰富林权抵押树种,在已开办15类树种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继续增加各地名优特抵押树种;根据林业生产特点,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5年;调整林权抵押率,经批准成熟林、过熟林及盛产期经济林的抵押率可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幼龄林可单独设定抵押;引入林业专业评估机构,林权评估报告可由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出具;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信贷业务可采用内部评估,免收评估费。

  ——创新特色农户贷款产品。农户小额贷款报省分行审批后单户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批准开办农家乐经营贷款,在烟叶种植区域批准开办免担保烟农贷款,在符合条件区域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关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放农业产业链农户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积极对接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改进农户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有效投放,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生产。

  ——明确挂钩帮扶。省分行成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省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省级扶贫开发县实行一对一的挂钩帮扶,相关市分行领导也要明确挂钩帮扶,同时对省行挂钩的清流县做好驻村帮扶,确保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