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作者:赵立平    时间:2013-09-16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亿元以上。将有1500家“小巨人”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300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

  设立专项资金

  省市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资助、配套、贴息、周转金、奖励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并可以股权形式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和人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引进的国外知名专家到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的工资和差旅费计入企业成本,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

  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将研究制定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励办法,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鼓励高校深入开展创业教育,允许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创业,实施支持大学生研究生创业专项科技计划。为吸引省外人才来冀创业,实施环京津地区各类产业园区提升承载能力工程,吸引京津地区的科技成果和产业转移。对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员,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优先资助。河北省还将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和创新链创办、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此省级科技项目、科技资金将优先支持。

  一年助推100家“小巨人”

  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每年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100家行业排名居全国前列、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企一策,实施科技、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聚焦,推动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填补国内空白为主要标准,结合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筛选出一批首创性产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形成科技拳头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活动给予重点资助。

  建设100家创新服务机构

  为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对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河北省将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到2017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6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到20家。到2017年,全省将建成100家高标准示范机构,形成较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在技术开发、科技政策、投资融资、市场开拓、企业诊断等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标准等服务。 (赵立平)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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