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业和金融部门择优扶持500家农民合作社


时间:2013-08-29





  为认真贯彻海南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和“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海南省农信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十项措施择优培育扶持500家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规范管理好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力争使之率先成为引领全省50%以上的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一是开展授信支持。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海南省农信社在2013-2016年授信10亿元,对5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信息服务、品牌化营销、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快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健全农民合作社的信用信息档案,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合作社示范社设定有差别的利率优惠政策。农业部门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农业项目扶持、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选等依据。培育百强诚信农民合作社。

  三是支持品牌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围绕特色产业开展标准化园区、品牌产品创建;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农超对接、产销直挂等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在主要产销地建立品牌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等大型电子商务公司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商标,力争到2016年,培育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品牌合作社100家以上。

  四是畅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融资的方式,开发现金流信用、规模牲畜(禽)场、林权、商标、农机、保单、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多种抵(质)押特色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实行致富带头人担保、项目担保、合作社共保体等多种担保形式,解决农民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难的问题。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增加信贷服务网点,承诺办贷时限,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

  五是实施金融便农工程。免费为农民合作社布放EPOS机或POS机,设置便民服务点等,以提供“足不出村”查询账户信息和办理存、取款、非现金现场交易的服务,畅通结算渠道,有效避免收取假币,节约交易成本。

  六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实施“百名专家进合作社”服务行动计划,双方成立农业技术专家服务队和小额信贷服务队,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经营销售、信贷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农技推广机构积极为合作社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农业科研机构与合作社联合建立技术服务中心,创建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项目方面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农业科研推广项目。

  七是专人跟踪服务。对于纳入5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省农信社将逐一指定专职小额信贷技术员负责提供一对一贴心的金融服务。

  八是推进开办农业保险。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开办多形式多种类的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给予法律上的支持,经济上的优惠和政策上的扶持,提高农民合作社抵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的能力。

  九是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建立扶持农民合作社投入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实现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二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标准化、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农村实用人才和阳光工程培训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委托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三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正确舆论引导和宣传,组织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收典型巡回演讲,营造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把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阳光工程”培训,分期分批对5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轮训,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鼓励合作社科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定,加快合作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信社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就业创业、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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