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两大银行祭出“撒手锏”


作者:张鹏    时间:2013-03-21





  “民生银行从2013年开始推出2.0版服务,这意味着我们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将从原来的手工作坊搬上生产线,从事标准化、批量化、大规模的生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全国60%以上的专利发明、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小微企业完成的,然而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都无缘银行信贷。”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表示,招商银行自2010年起探索推出专门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千鹰展翼”计划,目前已经与25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6000多家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帮助150余家小微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记者在全国“两会”采访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涉及政策机制、金融体系、经营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可谓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各界别政协委员对此提出建议无数。然而,知易行难,如何直接推动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勇于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迈出第一步的银行家们有何见解?


  推出2.0版 让小微企业享受现代金融服务


  “利率市场化已经扑面而来!我们做小微企业的银行,关键就是要让这个群体从原来最传统、最原始、最古老的信用制度中解放出来,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


  谈及民生银行推出2.0版服务的初衷,董文标连用了3个“最”。他告诉记者,2.0版服务的核心就是从事标准化生产,今后民生银行所有的分行、分支都要按照标准化来生产,而这种从手工作坊搬上生产线的调整和提升可以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


  董文标介绍说,民生银行用了4年半的时间在中国市场打造出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字招牌”,“提到小微企业就想到民生银行,提到民生银行就想到小微企业。我们现在为100万家小商户提供服务,累计贷款8000多亿元,余额达3500亿元。”他表示,多年来,民生银行不良利率只有0.5%左右,从来没超过0.5%。更重要的是,65%的股份都是流通股即涉及国计民生的股份,35%为产业链上的商户,放出去的贷款47%都是信用贷款,至今未发生一笔违约。在整个业务结构的调整改变过程中,民生银行经过6-7年的准备,于今年正式推出2.0版服务,“可以说,我们对利率市场化已经做好准备,也充满信心”。


  “民生银行早在2008年就把自己定位为民营银行和小微企业的银行。”董文标表示,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就是要把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做小微企业的银行则要让这个群体真正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今年全国“两会”上,董文标一股脑提交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小微企业”等6项提案,全是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内容,提出包括增强商业银行核销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自主性、加大对小微贷款额度的专项支持、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启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立法等数十项建议。


  “让小微企业享受现代金融服务,就不再单单是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了,而是要雪中送炭。”董文标坦言,在传统的信用制度下,不少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其实都是高利贷。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庆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太利深有同感:“中小企业现在面临着融资贵、融资难、融资乱的现状,过去叫地下钱庄,现在叫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其实不少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都是在放高利贷,而且不是一星半点。”孙太利感叹,有的企业贷款1亿元,一年利息就要3000多万元,贷3年光利息就要1亿元,企业主跑路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孙太利建议国家应建立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城镇银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提供IPO业务 助推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市


  “中国经济过去30余年的高速增长令人瞩目,但挑战性并不大,因为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低端制造业和廉价劳动力带动,而这种优势将很快会被迅速崛起的其他新兴市场所取代。”马蔚华表示,在去年举行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一位发达国家副总理的发言对他触动很大,中国经济要想成功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要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其中,切实加大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至关重要。”马蔚华进一步解释说,我国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完成的创新成果占比较高,但却面临着融资难题,在深圳95%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瓶颈。


  马蔚华介绍说,针对上述情况,招商银行2010年探索推出了专门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千鹰展翼”计划。具体做法为:银行选出成长性良好的小微企业,由PE甄别后投入资本,然后银行对企业剩余资金缺口给予贷款或帮助发债,并提供首次公开募股(IPO)和避险保值等顾问服务,科技部门给予贴息。目前招商银行已经与250多家PE机构、6000多家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帮助其中150余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受到企业、政府、PE等各方的普遍欢迎。


  “希望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今后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基于已取得的成功经验,马蔚华已开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宏观金融体系建设问题。他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可对银行发放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在信贷总量调控、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核销等方面实施更加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政府部门可在国家担保体系、财政性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方面再作一些积极努力,以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同时,马蔚华还建议及时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风险管控能力强、监管评级高的银行在向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同时,可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认股期权,并允许银行向PE进行直接投资或发放贷款;进一步细化《物权法》中对“权利质权”的规定,特别是明确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应收账款”的价值评估、确权等方式,以便于银行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


  “应逐步完善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和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并引导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的投资力度。”马蔚华建议。


  记者获悉,在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应邀到会的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国务院两次召开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会议,关于构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中国银监会已相应地制定了实施细则”。(本报记者 张鹏报道)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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