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考核指标


时间:2013-03-01





本报讯 记者从山东省中小企业局获悉,日前,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山东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山东省首次就扶持小微型企业对17 市政府出台考核指标。

按此《办法》,各市政府扶持小微型企业是否得力,将有3 方面考核指标:创业兴业目标、发展目标和发展环境考核指标,各占百分制的30 分、30 分和40分。其中,最被看重的发展环境考核指标包括4 项,每项10 分: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担保专项和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占当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同比增速;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里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在市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潘俊强)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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