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招扶持困难中小微企业 可享三项补贴


作者:曹力鹤    时间:2012-11-15





近日,珠海市出台了《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社会保险、岗位、职业培训、人员调配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日,珠海市将开展困难中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区困难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请。

  须符合6大条件


  《通知》规定,困难中小微企业除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还应同时符合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行为(2012年1月至6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2012年1至6月平均参保率达到80%以上)等6个基本条件。


  可申请3项补贴

  《通知》提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给予困难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岗位和职业培训三项补贴。


  《通知》规定,经认定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一次性提出三项补贴申领申请,联席会议根据补贴资金额度情况核定具体补贴数额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经联席会议认定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在岗职工为补贴对象,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岗位补贴标准为920元/人/月。


  降低医保缴费费率


  《通知》规定,经认定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从2012年9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6%下调为5%,执行期限截止2012年底。
  同时,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还将免征珠海市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流动人员调配费,已征收的则由财政部门凭据退还。 (记者曹力鹤)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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