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扶持县域金融 2013年底完成组建45家农商行


时间:2012-09-21





到2013年底,山东将对全省45家左右的县(市)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由该省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和示范镇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日前下发。

  根据《意见》,到2013年年底,股份制银行在该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市)和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县(市)基本实现全覆盖,该省45家左右的县(市)农信社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县域覆盖面分别达到85%和80%;到2015年年底,股份制银行县域覆盖面达到50%左右,城市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均实现全覆盖,80%的县(市)农信社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除加大布局银行机构外,《意见》也提出加大在证券与保险机构体系的建设。

  根据《意见》,证券经营机构到2013年年底在该省县域覆盖面力争达到65%;到2015年年底,力争达到75%,示范镇覆盖面力争达到30%。到2013年年底,每个县域保险机构达到5家以上,每个示范镇2家以上;到2015年年底,每个县域保险机构达到8家以上,每个示范镇5家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也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在县域金融发展设置了具体指标。《意见》提出,到2013年年底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示范镇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20家左右;到2015年年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400家以上,其中设在县(市)的占比超过70%,设在示范镇的占比达到10%以上。

  此外,文件还提出推动各县(市)和示范镇制定奖励政策,对新设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等给予奖励补助,在营业场所、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加快在县域发展各类新兴金融业态和组织,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农村合作式、互助型金融组织试点;推动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向县域延伸,提高县域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能力等。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