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道集团拒签法律文书,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再添变数


时间:2013-04-23





4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受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一直没有签收或拒签法律文书的影响,案件审理程序进展缓慢。原定于4月22日开庭审理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权诉讼案已经延期,红罐之争再添变数。

据广东高院新浪官微透露,广东高院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方面采取了法律规定的各种措施,如采用邮寄送达和委托香港高等法院送达,以及委托中国法律服务公司送达,但这些法律文书都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或者拒签。

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红罐装潢权属于王老吉凉茶是不争的事实,加多宝生产、销售红罐凉茶使消费者造成了混淆,误以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公然掠夺王老吉的商誉,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涉嫌不正当竞争,相信法律会给出最为公正的判决。

著名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崔教授表示,凉茶红罐之争中,部分人“可能会强调加多宝公司对于红罐凉茶的包装设计的智力贡献,从而主张对该包装装潢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益。如此解释包装装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则很难理解为什么包装装潢必须知名才受到保护。同时,也很难解释,在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和版权保护之外,为什么还要单独的法律来保护知名的外观设计”。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在王老吉商标被收回后,继续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实际上是对王老吉商誉的侵害。根据商标法,加多宝在授权期内为王老吉商标所积聚的商誉应归商标权人广药集团,授权终止后,加多宝应依照合同将该商誉完整交还给广药。这就意味着,授权合同终止后,加多宝任何强化“加多宝凉茶”与“王老吉凉茶”替代关系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在“偷回”已经依据合同归还的商誉,有失诚信,恐难获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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