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形象代言人合适才是最好的


作者:徐建华    时间:2012-08-07





所谓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品牌战略者们聘请或塑造的,并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的联想,对某种品牌产生美好印象的人。“代言人本身实际上也是一个品牌,他的品牌价值高低取决于他的影响力以及大众对他的信任度。”知名品牌专家曾朝晖表示,企业应该清楚,明星代言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不仅包括政策法律的风险,还包括企业自身产品出现问题的风险、名人选择不当的风险、明星个人行为失控的风险等。

那企业到底该如何选择合适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企业在与形象代言人的合作中应该尽量遵循一定的原则,以更好地达到目的。”曾朝晖说。第一个原则是形象代言人与品牌个性的关联性。如果形象代言人并不符合品牌的个性,则会造成品牌的稀释。因此在选择形象代言人时,有必要了解代言人与品牌个性之间的关联性。只有品牌个性与人物联想对应,才能对品牌产生加法甚至乘法效果,否则只会对品牌产生副作用,甚至将已有的个性稀释殆尽。例如,联想给人的品牌个性是成熟、稳重、高技术、成功等元素,但其选择谢霆锋并不符合联想品牌的个性。第二个原则是考察形象代言人是否“重婚”。在挑选形象代言人时,应该尽量去寻找那些还没有被过度开发的对象。找一个以前没有代言过其他品牌的人,这样就能唤起清晰的感觉,企业就可以利用这种感觉与所宣传的品牌建立联系。就像刘德华,代言的品牌数不胜数,这样的代言人对企业而言,就失去了独特性,消费者想起这个人,不知道能想起什么产品。第三个原则是不要单纯只看知名度,更要注重美誉度。对很多企业而言,考虑得最多的是形象代言人的名气、人气大小,仅有知名度是不够的,还要具备美誉度。如耐克很早就瞄上了姚明,姚明在NBA成为状元秀,让耐克获益颇多。第四个原则是系列形象代言人之间的选择要有策略性、针对性和连续性。如果企业之前已经用过形象代言人,那么在选择新的形象代言人之前,一定要考虑新旧形象代言人之间的连续性,让人感觉一脉相承。如力士一直定位于用国际著名影星做形象代言人,诠释其“ 美丽的”承诺,达70年之久而不变。(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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