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时间:2014-03-24





  本报讯 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

  《通知》要求,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发挥政府、行业、专业机构和广大企业主体的合力作用,统筹策划组织、协调政策资源、部署品牌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区域品牌,树立一批取得经验和成果的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通知》明确,试点示范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区域品牌策划和设计、建立品牌相关评价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发挥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的基础、加强区域品牌信誉和风险管理、打造营销和宣传平台。

  《通知》提出了试点示范的组织和范围,其中,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主体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其他产业聚集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或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市、县人民政府。试点示范工作范围包括区域内主导产业和涉及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申报情况,每年5月份和10月份组织论证评审。2014年第一次论证评审将于5月中旬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会同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研究确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域,并对确定的试点区域给予批复。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和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标准制修订项目等方面,给予试点示范区域及有关企业倾斜扶持。要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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