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营销“军规”彰显企业文化


作者:张建新    时间:2012-08-27





  本报讯(特约记者张建新) “第一条,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第二条,团队至高无上。第三条,用老板的标准要求自己。第四条,把事情做在前面……”近日,山东滨州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营销人21条军规》,在解释推出“军规”的初衷时,营销副总鞠立艳表示:“推出21条军规,就是要使71名成员形成风雨同舟、同船共渡的团队意识,时时处处以团队为先。”这些年来通过营销团队的努力,华纺股份形成了“做足一百分是本分”的意识,人人都保持着进取精神和开放心态。将“干”字精神和“快”字意识渗透进员工的日常行为中。


  华纺公司作为全国同行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目前年印染布产销规模达2.3亿米、服装产销规模280万件、家纺成品产销规模1200万件(套)。整个营销团队秉承着沟通能消除一切障碍、做事要简单、勇于担当责任、拒绝推诿的原则,在把华纺产品及服务推销到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时,也让营销文化成为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企业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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