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心骨”


时间:2012-05-21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显示:2011年国企社会责任指数领先于民企和外企,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


目前,我国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上还存在覆盖面偏窄、保障水平偏低等问题。国企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保障的不足,成为保障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越是困难的时候,国有企业越要挺身而出挑重担,为国分忧解难。


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近年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如今国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主体。截至2011年,仅国资委主管的央企,就有1200多万职工、700多万农民工、600多万的离退休工人。


国有企业不仅扩大了社会就业、保障了经济的平稳运行,而且为国家税收提供了重要来源。去年国资委主管的央企上缴税收1.3万亿元,近年上缴税收每年增长约20%。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的内在要求。世界一流既要实现技术领先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也要实现价值理念引领、品牌形象引领,具有一流的道德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


国企承担社会责任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首先,做好主业,产品要过硬。如果产品质量频频出现问题,给社会和消费者带来不便的话,社会责任无从谈起;其次,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包括员工、员工家属、合作伙伴;最后,承担大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所在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还体现在产品质量管理、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和道德感召,既可以弥补民生与社会保障的不足,也可以引导市场更有序地发展。(朱隽 刘先云 罗艾桦 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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