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在文明单位建立和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时间:2012-03-28





今年起,上海将在全市文明单位中建立和推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内容包括:1、员工责任:引导员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员工福利、健康、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2、经济与服务责任:产品质量达标,客户服务体系健全情况,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等。3、诚信责任: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及行业规则的情况,诚信经营的理念与制度保障等。4、社区责任:开展救灾与慈善捐助情况,参加“学雷锋、献爱心”等社区服务情况,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等。5、环保责任:环保治理、低碳节能绩效,环保产品研发投入,新投资项目环评等情况。

  上海设立政府质量奖提升城市竞争力

  上海设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各类单位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奖项包括“市长质量奖”和“质量金奖”两类,每类设立“组织”和“个人”奖种。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引导和激励单位和个人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质量金奖的组织奖总数10个,个人奖总数不超过5个。获奖单位和个人应履行向社会推广、分享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带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上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企业可享减免优惠

  日前,上海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在该市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纳税人实施土地使用税减免。

  通知提到,纳税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因歇业、改制等原因(除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外)按规定已进入清算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因受自然灾害影响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发生亏损的;执行政府定价、承担公益职能,发生亏损的;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经认定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

  通知指出,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在年度终了后的六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上一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并提交减免税申请报告、纳税人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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