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力争规划期内非油气矿业产值年均增长达到7%左右,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规划》提出“十三五”矿产资源开发四项目标:一是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保持稳定。重点推进阜康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艾维尔沟、呼图壁白杨河等矿区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力争2020年煤层气产能达到20亿立方米。二是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全疆矿山总数控制在3500个以内,力争到2020年,建成绿色矿山400个以上。三是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大幅提高。继续开展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特别是南疆四地州1∶5万区域地质调查,全区覆盖率由原36.6%提高至45%。四是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法制化和制度化。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
《规划》强调,坚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建立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管理和优势矿产限产保值机制,重点对钨等开采规模实行有效控制。加强特殊煤种、晶质石墨、稀有稀土稀散金属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的保护。在资源分布集中地区,探索优势资源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模式。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建设,到2020年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治理面积4000公顷。(记者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