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应清晰显著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4-17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鼓励特殊食品企业清晰显著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预包装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消费者反映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公告》将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


  特殊食品企业应该结合《公告》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要求,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在字体方面,鼓励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华 文)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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