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护航美好生活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6-13





  福建省永春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卷烟零售户、未成年人、基层群众等重点群体,通过“典”亮生活、“典”护成长、“典”润心田等维度,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举措,推动民法典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凝聚法治力量。

  “典”亮生活 增强零售户法治意识

  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永春县局(分公司)组建民法典宣讲志愿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广大零售户心中。志愿者们走进零售户,以案释法、面对面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针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如商品质量纠纷、顾客人身伤害等情形,志愿者们还进行了重点提示,告知零售户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引导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永春县局(分公司)志愿者入户开展民法典宣传。陈亚燕摄

  “典”护成长 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

  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永春县局(分公司)将未成年人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润童心·‘典’亮人生”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一支由党员干部与骨干成员组成的“法治宣讲团”,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的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同学们,你们知道吸食电子烟有什么危害吗?”“如果家人让你去便利店帮他们买包烟,你怎么办呢?”针对当前未成年人面临的不良诱惑,如电子烟、“奶茶杯”、“可乐杯”等,普法志愿者还深入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永春县局(分公司)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康少云摄

  “典”润心田 营造全社会崇法尚法氛围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大爷,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阿姨,签订借贷合同时,约定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基层治理中的中重要作用,永春县局(分公司)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社区“面对面”交流,重点聚焦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等内容,将“法言法语”转换为通俗易懂的案例,引导他们依法行使权利,形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永春县局(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民法典精神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有力促进了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提升”。下一步,永春县局(分公司)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基层、融入群众,推动法治烟草建设行稳致远。(黄梓峰)


  转自:中企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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