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延长中国铝轮毂反倾销征税期限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4-10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日前发布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决议,将原产于中国铝合金轮毂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含),维持现行33.69%税率不变。措施自公告发布30日后生效。


  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9年3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4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开始对中国铝合金轮毂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9%,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最大载荷1150千克、直径介于13(含)至20英寸(含)、中心孔径不超过131毫米的铝合金轮毂。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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