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2-24





  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对青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何依法深入推进,应该重点着力于哪些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就相关话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王大泉表示。


  王大泉指出,教育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新的起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融入课程。落实法律规定,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挖掘各门学科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法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


  二是强化实践育人。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场馆育人精品项目、红色文化弘扬基地,指导学校精心设计校园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场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等。指导各地各校统筹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教育引导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


  三是办好品牌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同上一堂思政大课”“把青春华章写在祖国大地上”等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各地各校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特色,创新活动手段,拓展活动内容,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四是深化家校协同。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指导各地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家长开放日、亲子实践活动等家校沟通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记者李依环)


  转自:人民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