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9-15





  《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昨日公布。
 
  根据《方案》,2018年~2020年,市级财政拟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我市企业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超过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每年安排1.3亿元推动机器人应用
 
  作为制造业大市的佛山,正在通过机器人应用与生产,推动佛山制造走向佛山智造。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生产成本上升和消费者对高端产品需求的提升,实施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成为制造业企业的共识,突出表现为佛山企业机器人应用数量激增。仅今年上半年,佛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就有79家。
 
  在这背后,得益于佛山政策的大力引导与真金白银的扶持。早在2015年,佛山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佛山市扶持企业推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在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市级财政共安排1.6亿元资金,扶持174个项目,带动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应用机器人超过6000台。
 
  而这次“接力”的机器人扶持政策,力度显然比上一轮更大。
 
  作为新一轮扶持计划,《方案》指出,2018年~2020年,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我市企业应用机器人、推动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推动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发展、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每年项目申报及评审的实际情况,该专项资金实施“多退少补”的原则:若当年实际扶持额度大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额度,由市级财政予以追加预算,确保应补尽补,结余资金由财政予以收回。
 
  据悉,这也将是近年来佛山针对机器人应用行业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
 
  佛山希望经过3年的努力,推动制造业大规模广泛应用机器人,智能化制造能力快速提升,质量效益明显增强,机器人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凸显,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市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
 
  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800万
 
  根据《方案》,扶持对象主要为机器人应用企业、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以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业(机构),且须为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体而言,佛山拟全面大规模扶持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通过普惠性事后补助形式,全面扶持引导工业制造业企业,利用机器人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方案》规定,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在推进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方面,佛山拟每年择优扶持3~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对本地区企业智能化改造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优先支持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的技术先进、成效明显、示范性强,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车间和生产线。对于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此外,《方案》还提出设立佛山市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库,加快推进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壮大。其中,对于突破机器人制造重大技术瓶颈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将分别获得800万元、200万元的最高补助;对于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将分别获得500万元、100万元的最高补助。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与往年相比,此次的政策具有支持力度更大、政策覆盖面更广、扶持方向更全面、申报程序更简便、时效更强的特点。
 
  《方案》明确,计划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超过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建成10~1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建成5个以上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方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8日,市民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电话:83995428,电子邮箱:jsk@fset.gov.cn。
 
  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要求单个项目购置机器人费用总额不低于20万元。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
 
  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均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
 
  要求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单个企业应用机器人不少于20台(生产线项目应用机器人不少于5台)。
 
  对经评选出来的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骨干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对于突破机器人制造重大技术瓶颈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800万元。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系统集成骨干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对于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机器人本体制造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给予80万元的补助。对于突破机器人制造重大技术瓶颈的培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对于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培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按照上一年度开展与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收入情况,给予20%的事后补助,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黄淦颖)


  转自: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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