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六个行动”的重要部署,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共安排242.56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六个行动”。
其中,安排2.43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力重大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快建设、快投产,为稳增长、增后劲提供支撑,让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强起来;安排132.6亿元支持助企行动,完善惠企资金直达机制,支持企业改革化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让企业安得下、能扎根、发展好;安排21.22亿元支持就业促进行动,通过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让“更充分的就业”进一步托起群众的幸福;安排1.14亿元支持节水行动,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让节约之水托起发展之船;安排80.16亿元支持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大力支持口岸经济及外经贸发展、支持自贸区建设、支持东部盟市主动融入东北全面振兴、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助力内蒙古进一步扩大对俄蒙开放,支持京蒙全方位合作,让内蒙古在主动开放中扩大“朋友圈”;安排5亿余元支持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把北疆文化品牌擦得更亮、打得更响,让北疆文化品牌更有吸引力和影响力。
据悉,在此基础上,随着相关工作推进,关于“六个行动”的资金投入将逐步增加。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六个行动”更好落地见效。(记者 闫 廷)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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