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四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福建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2-05





  日前,福建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福建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强化主体培育,带动产业提升”“强化要素配置,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合规运营,促进规范发展”“强化部门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综试区建设、加大主体引育力度等12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综试区建设方面,措施对通过商务部综试区考核评估且年度建设进展较快、成效较好的综试区给予奖励,每年按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分档奖励各综试区,用于加强综试区建设;对新获批的综试区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创建工作奖励。同时,加大主体引育力度,指导各综试区培育招引跨境电商贸易龙头企业、综合服务企业等。指导各综试区认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对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的,可向省商务厅推荐参评省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


  措施提出,要加快“福品闽货”出海品牌培育,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深入纺织鞋服、运动装备、竹木制品、新能源等福建特色产业带开展对接,为企业提供快速入驻审批、流量扶持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综试区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设立产业带专区。


  加强产业园区、直播基地建设,指导各综试区认定一批跨境电商重点产业园区,着力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型企业,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有创新特色、具备跨境电商直播功能的区域性直播电商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在福建省扩建或新建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不断提升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运营服务成效。


  提升海外仓服务能力,建设海外仓公共服务平台,助力海外仓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业务对接,实现海外仓模式全流程业务数据可追溯,为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提供监管辅助。组织各综试区积极向商务部申报跨境电商海外仓重点联系企业。支持企业利用海外仓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两国双园”园区企业打造全球电商平台和物流仓储基地,推动设立海外仓和展示中心,融入海外营销网络体系。


  加强进口模式创新,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现场体验、线上下单、极速配送”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新零售模式,扩大跨境电商进口规模。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台湾商品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交易业务。强化系统支撑,加快建设完善福州、厦门两个关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海关、商务、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发力,促进企业依法申报、合规发展。推动智慧转关货物直通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能力,提高通关效率。


  措施提出,探索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各综试区在贴息和风险承担方面给予财政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跨境电商专项金融产品,对综试区内企业办理用于跨境电商业务的贷款、投保、融资等给予便利和优惠。(记者 林茂阳)


  转自:中国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