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出台16条举措培育发展新动能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3-01





  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创新支持体系、营造创新生态四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以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集群综合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中央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等重大使命与任务,对厦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出更迫切的要求。此次制定《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为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并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团队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小试中试平台、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型新型研发机构,将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若干措施》还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支持高校院所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等方式将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推动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和成果在厦门转化。(闵文)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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