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争到2026年培育20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4-05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了《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4月20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积极创建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6年培育20个左右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管理办法》所称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处于制造业产业链上紧密关联的企业、科研院所、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等,通过协同创新与合作共生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开放包容性和根植性的网络化产业组织形态,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


  《管理办法》明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和运行管理,通过组织竞赛方式遴选培育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各地必须依托现有省级产业集群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申报,在具备产业优势明显、制造能力先进、协同创新力强、优质要素集聚、治理机制高效、开放合作扩大等6个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管理办法》指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则上从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中推荐优势集群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建设承担主体责任,牵头制定集群建设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转自:中国电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