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其中提到,积极将外商投资企业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
鼓励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到2027年,自治区每年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重点外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转自: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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