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只能移动支付?谁给你的权利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1-31





  人民币在我国境内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合法流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现金。
 
 
  随着线上支付日渐普遍,不论是商店还是餐馆,甚至是在农贸市场,消费者大多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
 
  可对于市民李先生来讲,这样一件原本方便的事情,却引来了新的烦恼。日前,市民李先生开车从昆明西山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离开时,在岗亭前掏出钱准备支付停车费,收费员却表示,只能通过手机微信才能进行支付,不接受现金。由于手机没电,李先生请求用现金支付未果,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1月30日《昆明日报》)。
 
  如今,大到商场、酒店,小到便利店、早点铺等各类消费场所,微信钱包、支付宝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但是,移动支付的流行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拒收现金呢?应该承认,随着第三方支付越来越普及,支付更为便捷高效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商家因此而“拒收现金”,则于法于情于理不通。
 
  首先,“拒收现金”涉嫌违法。“无现金化”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强制性不收现金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条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条中明确,“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也就是说,人民币在我国境内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合法流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现金。
 
  其次,“拒收现金”有违情理。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深入人心,购物、用餐、用车、买票等多个场景的现金支付已逐渐被手机扫码支付所取代。但是这并不能作为“拒收现金”的借口。任何收款方不能为了“方便支付”而“拒收现金”,不能为了自身的方便,带来其他人的不便。
 
  第三方支付,目的是为了各方的结算方便。从某种意义上说,现金流通比例降低,有利于环保,商家可以提倡大家减少纸币的使用。但是也应该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如今使用手机支付的大多数是年轻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很多人还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这些人如果去商场、餐馆,没有微信、没有支付宝,难道还不让他们买东西和吃饭了吗?(吴玲)

       转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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