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辽宁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9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52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292万亩,确保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完成46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的保护工作:一是管控性保护,明确了辽宁省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强化了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强化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减量化管理;二是建设性保护,通过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大力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切实提高粮食产量,确保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三是激励性保护,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健全补充耕地指标统筹和利益调节机制,探索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优先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的补充耕地指标在调剂平台进行交易,增加贫困地区财政收入,实现耕地保护利益调节,助推扶贫攻坚;四是生态性保护,大力建设生态国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五是约束性保护,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今后两年,辽宁省将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形成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记者 张晟南 特约记者 刘艳秀)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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