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山西土地整治模式迎来变革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2-22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将改变“政府出资,全程管理”的土地整治模式,由政府管两头,社会资本负责中间实施环节。
tudi
(图片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山西省各地对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市场化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然而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政府各部门间协调推进不力、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市场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山西省政府在去年7月出台《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新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商资本、土地整治专业机构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规范有序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一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委托代建模式,由市、县政府公开择优选定一个专业化管理单位作为“代建人”,由代建人代行项目业主的职能;三是先建后补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涉农扶持企业等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土地整治项目,可以自筹资金、自主实施、先建后补。社会资本参与的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市、县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各款项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意见》还规范了项目运行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公开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强化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合作双方权责;加强项目过程监管,保证项目工程和新增耕地的数量、质量;严把项目验收关;开展绩效后评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划分了项目主体权责,改变过去土地整治中“政府出资,全程管理”模式,由政府管两头,社会资本负责中间实施环节。即: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可研、立项、设计及预算审核,组织竣工验收及项目信息报备等工作;依据本行政辖区内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平均成本,区分耕地类型、质量状况等,制定差别化的投资回报标准。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编制合作项目设计及预算,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以及项目预期效益负责。
 
  今后,通过土地整治所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县政府统筹使用,并优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节余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交易。山西厅将加强调控,制定指标调剂交易办法和价格管控机制,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交易平台,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将加大统筹调剂力度,适当限定指标交易价格,予以倾斜支持。
 
  《意见》明确,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25度以上坡地等禁止开发区域开发耕地;严禁项目合作方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项目;严禁未征得当地人民群众同意而强行安排土地整治项目;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逐步限制开发低等别耕地,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记者 邢云鹏 郭锋)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山西确立2017年旅游发展新目标

    到2020年,力争旅游经济总收入、人均出游率、旅游就业三项主要指标实现“三个翻一番”。将旅游业建设成为山西经济结构调整的先导产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017-03-23
  • 山西今年投入12.9亿元建设大水网

    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下达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经费12 9亿元,用于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东山供水、淜头水电站工程的建设。
    2017-03-23
  • 山西近5年排污权交易逾18亿元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山西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224宗,成交金额3 79亿元。过去5年间,山西共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金额逾18亿元。
    2017-03-24
  • 山西省新能源发电突破500亿千瓦时

    从2008年7月28日山西首座风电场正式并网至今年2月底,全省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累计已突破500亿千瓦时,达到538亿千瓦时,全省新能源发展迈入了新的阶段。
    2017-03-24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