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1月12日公布了辽宁银监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监罚决【2018】1号、2号、3号、4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李国光,该单位存在在以下违法违规的事实:
以贷转存;超需求发放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申请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违规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来源于贷款资金;
挪用个人贷款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受托支付;
辽宁银监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作出罚款共计1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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