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安市出台了《福安市扶持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四条措施》,以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壮大规模实力、提升福安市电子商务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其中,措施提出要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扩大销售规模,销售福安市主导工农业产品的电子商务线上商贸流通企业,首次超过1000万元(仅限销售本地农副产品为主的电商企业)、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等。(记者 林茂阳)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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